在台灣那麼久
對台灣的制度還不了解實在蠻奇怪的
台灣公權力講究的就是制衡
中央負責派人 地方負責簽署核可人事同意權
1989年游錫堃宜蘭縣長爭取的
地方首長不想簽就卡在那 大家都不用動
所以要協調兩邊都同意的人選
為什麼不給地方首長管?
因為台灣的狀況是黑道怕警察 警察怕議員 議員怕黑道
就連警察是中央的 議員都能關心一下回去講了
如果是地方的 只會更加關心
就一起管 直轄市政府警察局、縣市政府警察局
再上去的就是內政部警政署
可以看看過去阿北是怎麼被老草「支持」的
https://www.ptt.cc/man/Gossiping/D601/D61A/D48D/M.1419575126.A.F56.html
下面推文一頓吹
說要把分局長換掉也是支持 XDD
發這篇文的FB作者 點一下居然是支持青鳥的
10年下來只有阿北沒變
一樣嘴秋 一樣自大
其他人都變了 從以前看到阿北罵人 阿北真棒 好支持下屬
到後來居然變成討厭柯的
只有阿北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 引述《currry (南港李國毅)》之銘言:
: 前幾天立法院抗議
: 一堆人說什麼警察聽台北市市長的
: 蔣萬安叫鎮暴警察來
: 或是發生什麼命案就叫縣市首長負責
: 結果現在警察局局長根本就不是地方首長決定
: 這直接表明了我根本不用理你縣市首長欸
: 反正你又管不到我去留
: 哇
: 這樣警察到底是聽內政部還是誰的
: 誰要為警察爛事負責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