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監察院被說成廢物院
最主要的原因不就執政者球員兼裁判嗎
總統提名的監察委員被質疑會對執政黨放水
那監察委員改成跟立委一樣直接民選不就好了
用民主方式決定誰來監督政府
然後監察院長就是副總統
就沒有爭議了吧
最好每個法條也都要經過監查院
形成雙國會的制度
監察院跟立法院互相制衡
不就順便解決立院擴權的問題嗎
為什麼台灣政治很喜歡玩推倒重來
慢慢把現有制度修完善不好?
一定要廢這個廢那個
不是推倒制度就一定更好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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