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傅崐萁:花東3法符合憲法是法律案非預算案

作者: win8719 (win8719)   2024-06-03 18:38:52
※ 引述《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之銘言: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693777
: 傅崐萁最後表示,「三大交通平權法案」就是基於「交通平權,生命無價」的理念,「花
: 東快」及「環島高鐵」希望國人鄉親能夠了解,這都是為了台灣全體人民的區域平衡發展
: ,也讓大家都能享受到在台灣「2小時共同生活圈」平安快樂的生活方式。尤其「環島高
: 鐵」興建完成以後,台灣的任何一個地方到另外一個點,絕對不會超過2個小時。三大交
: 通平權建設的提案也都符合憲法第70條規定,皆為法律案而非預算案,同時也沒有增加預
: 算。而根據大法官釋字第391號,國會本就可以依職權提出相關的建議,替人民把關刪減
: 並建議調整國家的預算,讓國家施政更加完善。
: 全能憲政改造王說花東三法都是法律案啦
: 沒有增加預算不是預算案符合憲法70條
: 釋字還說國會可依職權建議調整國家預算
: 花東三法不是預算案是可以被國會建議調整預算的法律案啦
釋字第391號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100&id=310572
蓋就被移動增加或追加原預算之項目言,要難謂非上開憲法所指增加支出提議之一種,復
涉及施政計畫內容之變動與調整,易導致政策成敗無所歸屬,責任政治難以建立,有違行
政權與立法權分立,各本所司之制衡原理,應為憲法所不許。
裡面提到了施政計畫內容
有責任政治的問題
還有違反行政跟立法分立的問題
所以憲法不許
法律案之提出及審議並無時程之限制,預算案則因關係政府整體年度之收支,須在一定期
間內完成立法程序,故提案及審議皆有其時限
然後裡面這一段也說明了花東三案叫預算案
不是法律案因為有涉及時限跟支出就叫預算案
花蓮王是拿這篇來打自己臉的嗎...
是誰做花蓮王軍師的阿~他來害花蓮王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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