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i.imgur.com/Qd5wQ5h.jpg
第一條沒有實質討論違反民主程序
只能拿這當理由只能說讚到爆啊
第二條是變成質詢總統混淆雙首長制
這邊終於談到違憲與否了了,只能說更讚了
第三條無差別調查民眾,聽證範圍過廣
這個真的超讚 教一下怎麼無差別
第四條 漠視正當法律程序,違反程序正義
第五條無限期審查人事同意權,空轉政府要職
這真的太讚 原來行政院解讀為無限期審查,
以後名單來只能同意當圖章 懂?
第六條 藐視國會定義不明,恣意擴大立院職權
我還以為最近委員會質詢,官員言行態度較為收斂是真的
原來是做做樣子
第七條 懷疑官員虛偽陳述,即可課以刑責
這真的太讚, 原來立院能判刑法
哪個公法專家幫忙出這些意見的
那個 葉前部長、公法權威
以及 孫大教授
乾脆出來幫這七大理由背書一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