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小鳥痛罵 為什麼范琪斐要去問法條問題

作者: room1301 (新井輝)   2024-06-07 23:42:44
我剛剛又去翻了一下法條,我不知道黃國昌是不是故意的
人家在意的是立法院就可以判的部分(行政罰鍰),黃國昌就只回刑法的部分
為了避免引用的單位有疑慮,我這邊就引用聯合報的內容
https://udn.com/news/story/123475/7995860
「二、藐視國會罪罰則
官員質詢之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亦不得反質詢,
被質詢人不得拒絕答復、拒絕提供資料等或有其他藐視國會行為,
違者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三、國會調查權
得經立法院會決議,設調查委員會,或得經委員會決議,
設調查專案小組,對相關議案或與立委職權相關事項行使調查權及調閱權。
得要求政府機關、部隊、法人、團體或社會上有關係人員提供相關文件。
立法院提出調閱文件時,拒絕、拖延或隱匿不提供相關文件,
可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四、國會聽證權
立院得依憲法規定舉行聽證會,應邀出席人員無正當理由不得拒絕出席。
無正當理由缺席、拒絕證言等得經院會決議,處新台幣1萬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出席聽證會的政府人員如為虛偽陳述,依法追訴刑事責任。
出席聽證會的社會上有關係人員為證言時,為虛偽陳述者,
得經立法院院會決議,處新台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之罰鍰。」
所以范問的是「這些當中會被行政罰鍰的部分」
黃只回「刑法的部分是由法官認定」,沒有說行政罰鍰立法院就能過的部分
當然如果在黃國昌的法律觀念裡,罰鍰也是要法院下那就令我大開眼界了
另外還是補充一下,通常大多數人在講藐視國會罪時
基本上都不是單指一條藐視國會,而是上面全部加起來的東西
我相信我們
道德的長城 自由的燈塔 民主的防波堤 正義的北極星
公理的馬奇諾防線 智慧的巴特農神殿 黃公國昌老師 肯定不會不知道這件事情的吧?
當然你要說問的不精準那也可以,
但是如果講到立法院就可以判的那肯定是要說行政罰的部分
要跳過行政罰都不講,只說刑法的部分,就完全是在避重就輕了
※ 引述《jacklyl (135綠 246白 週日忠貞藍)》之銘言:
: 我發現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 Threads上小鳥們
: 一直在崩潰痛罵范琪斐到底在問什麼
: 為什麼要去跟黃國昌問法條問題
: 像是藐視國會罪 范琪斐去問了到底誰判定
: 結果黃國昌講:法官
: 范琪斐一呆,法官嗎?
: 後來節目後心得范琪斐也說
: 黃國昌解釋完 她對這法條沒再那麼排斥
: 她原本以為像藐視國會 是立委說你藐視就藐視
: 奇怪的事情出來了 范琪斐就事論事問法條
: 黃國昌也解釋清楚法條 范琪斐瞭解後
: 小鳥在氣什麼?
: 為什麼要氣范琪斐給黃國昌機會講清楚法條
: 還是小鳥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在抹黑
: 幹低能小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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