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關於第二十五條反質詢...

作者: snakei14702 (sun)   2024-06-08 17:13:46
※ 引述《acln0816 ()》之銘言:
: 其實就一個概念
: 黃國昌既然拿開罰單舉例
: 這裡也用開罰單回
: 現在立法院認定有沒有說謊這件事是多數決
: 院會多數通過後就可以罰錢
: 你如果不滿就去行政法院吵
: 法官如果認為沒有你說謊的話
: 那就是啥事都沒啦
: 這就像是你路邊停紅線時
: 開罰單的卻不是警察
: 而是從你車子旁邊抓五個路人
: 然後讓他們決定要不要開你罰單
: 這五個人
: 可能是附近的店家老闆
: 可能是檢舉魔人
: 可能是馬路三寶
: 可能是法律系大學生
: 可能是8+9
: 可能是各種可能出現在路上的任何人
: 他們到底有沒有交通違規概念無法確定
: 但就是由他們多數決決定你會不會吃罰單
: 我們現在立委的水準就大概也就是路人程度而已
: 給他們多數決認定是不是說謊、要不要罰錢
: 除了看立場、看顏色來投票外
: 最好是會專業客觀的決定啦
: 媽的
: 給你爸騙喔
: 裝肖維啊
阿哥不是阿
你的前提是我們選民選出來的立委都是白癡八加九然後內政部的警察大人英明神武才能成
立吧?
這個思想是不是有點共產阿==
不相信人民票選出來的代議士
然後認為受政府培訓出來的警察大人好棒棒
????
受中共政府培訓出來不需要人民投票的決選出的國家領導人習大大
是不是也是很棒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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