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為什麼貪汙、更生人立委可以決定我有無罪

作者: astoor (astoor)   2024-06-08 19:02:04
※ 引述《nicholas0406 (尼可拉斯)》之銘言:
: 不對啊,關於這次藍白提出的司法改革法案,我越想越不對
: 這個法案可以成立調查小組 只要五人就能成立
: 接著呢 ? 可以無條件要求社會上的自然人、也就是你我 到立法院接受立委質詢
: 如果立委覺得你回答虛偽不實 你就有罪,不用什麼具體事證 就完全自由心證
: 我國立法委員素質是公認的爛,裡面有貪汙犯像是國民黨的陳超明
: 還有炒股、假離婚、偽造文書 進去關出來的更生人 傅崐萁
: 這些罪犯 貪汙犯、更生人 憑什麼可以決定我有沒有罪 ?
: 幹你老師 我沒前科欸,有良民證欸
: 還有垃圾說 什麼比照法院審理制度,幹 ! 哪個檢察官、法官有前科 還可以繼續
: 偵查、審判人民有沒有罪的 ?
: 這三小爛法 就等於是有酒駕前科的人,可以決定你有沒有交通違規
: 你覺得這合理嗎 ?
請問您是范大姐嗎,怎麼被洗腦這麼嚴重
決定你有沒有罪,會被關的,只有法院的法官,而非立法委員
立法委員只是立了一個法律,能夠裁定有無犯罪,而需要被關的,只有司法院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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