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黃國昌:立院作證99.9%的人不受影響

作者: amanda815625 (櫻井)   2024-06-09 06:45:45
這是一個邏輯思辨的問題
今天先不管其他東西
單純看邏輯問題
先假設這句話為真
「99.9%的人不受影響」
所以只要99.9%的人不受影響,
不管什麼樣的惡法都可以立法嗎?
台灣有2300多萬人
0.1%也有2萬多人
今天你說立法,
只有兩萬多人會被侵害權利
所以不管什麼惡法都能通過
這個邏輯是這樣走的嗎?
再來如何確認?你是不是那0.1%?
恐怖就在這裡
實際上是漫無標準
全看立法委員們高興
立法委員們表決說你有關
說你是「社會上有關係人員」
你瞬間就會變成那0.1%
藍白支持者總是要一般老百姓不用擔心
說只有權貴會遇到
但是法條沒有明文規定排除一般老百姓
事實上光是有這個可能性
就讓人很擔心了
更何況誰是那受害的0.1%
沒有人知道
其實是沒標準、立委表決來決定
立委認定人民來作證是說謊而開罰
怎麼認定??有沒有標準?
其實也沒有標準
立委表決通過就可以開罰
之後人民再去向法院救濟
就算法院判立法院輸了
立法委員會付出什麼法律代價?
立法委員們會有什麼法律後果?
答案是什麼都沒有
立委們亂罰被法官判敗訴而沒有後果
就是現在的法條
結論是
99.9%民眾不受影響,
就可以隨便亂立惡法嗎?
這邏輯說不通吧!
引述《Homura (德意志國防貓)》之銘言:
: 范琪斐:針對法案規定提到,立法院得要求「社會上有關係之人員」提供相關資料,但?
: 民眾黨文宣稱是針對政府官員的,一般民眾不用擔心,但法條確實有明確指出「社會上?
: 係之人員」,其實是會跟一般人有關係。
: 黃國昌:邀請有關係的人到立法院聽證,的確是施加了人民的義務,但大家沒有必要妖?
: 或是創造過度恐慌,因為99.9%的人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 范琪斐:憲法規定了政府與人民之間的義務及權利關係,當你今天增加了人民的義務,?
: 該這麼輕易的就說99%的人是不會受到影響。
: 黃國昌:立法院不是像某些人在宣傳散播的恐慌一樣,愛傳誰來就誰來,並重申必須說?
: 傳喚的對象與討論的議案有何關係,且也不是個人可以直接決定,而是要在委員會裡做?
: 議。
: 黃國昌:等到開始運作時一般人民會發現,跟大家很遙遠,每天上班上課的公民,被叫?
: 法院去作證的機率,遠遠低於你現在被抽中當國民法官的機率,因為你擔心會增加burde
: 負擔)嘛。並指「國民法官的制度,會比這個造成的負擔多多了」
: 范琪斐:提出行政救濟依然是個「cost」(成本),對人民來說也是個增加的義務。
: 黃國昌掛保證
: 一般民眾到立院作證
: 99.9%的人根本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 大家沒有必要妖魔化或是創造過度恐慌
: 立法院不是像某些人在宣傳散播的恐慌一樣
: 愛傳誰來就誰來
: 也不是個人可以直接決定
: 而是要在委員會裡做成決議 : 主席決定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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