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法學博士寫出違憲法條是什麼概念?

作者: donkeyNew (老驢)   2024-06-11 14:55:13
※ 引述《ke0119 ()》之銘言:
: 問問喔,
: 如果一個前半輩子都在學法律、獲得法學博士學位的人,
: 寫出一些法條,結果被大法官打槍違憲。
: 一個法學博士連憲法這種根本法都不懂,是什麼概念?
: 請大家投票看看,下面哪種行業的專家出槌比較丟臉。
: 1.法學博士寫法條違憲。
: 2.F1方程式賽車冠軍騎自行車平地直行自摔。
: 3.數學博士背錯九九乘法表。
: 4.政治評論主持人自己做ending。
: 5.機械工程博士指示用咖啡破壞硬碟數據。
講這種話以前,先自己去翻翻憲法。
如果憲法真的這麼好解讀,還需要大法官來釋憲?
不就是因為憲法的本意很難解讀,導致在解讀時會有歧見才需要釋憲?
一堆人是不是以為憲法也可以像簡單的二分法分成合憲跟違憲?
如果真的這麼簡單,要不要乾脆請個工讀生來刷條文就好,
反正刷了由機器判定,合憲就過,違憲就不過?
還有啦,一堆人一直舉說一百多個法界人士怎樣怎樣的,
我很好奇這些法界人士是否包含前任大法官之類的權威人士?
還是這些人這輩子的法律見解永遠沒有出錯過?
你個人要相信這些法界人士是你的判斷,
但如果到時候大法官宣告合憲,這些法界人士要不要全部出來謝罪?
事實就是沒有人會因為法律見解錯誤而需要受到懲罰或羞辱,
所以即使到時候被宣告違憲,那就改法條改到合憲就好了,
又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為啥總是有人以為自己永遠都在制高點,
還在那邊未審先判認定一定違憲....
如果真的宣告合憲,你發這篇文章的概念又是什麼?
假先知? 牆頭草?
乖乖等釋憲結果,到時候再慢慢修改法條,這也是民主進程的一部份,
一直在那先喊違憲,喊得好像自己已經贏了一樣,
就別到時候被宣告合憲的時候都躲起來繼續罵別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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