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黑特] 沈柏洋太走鐘的 幻想出來的毀台10兆法案

作者: fdtu0928 (黑米)   2024-06-14 23:02:31
※ 引述《syearth (sysearth)》之銘言:
: 沈柏洋:「我舉個例子,假設他們今天訂一個法案,要求我們得花10兆、在10年內從北京
: 蓋一條通台北的鐵路,通過之後行政部門就要做欸!請問有道理嗎?沒有道理嘛!」。
: 不是阿 太會幻想了吧
: 絕對沒有立法院 通了什麼預算
: 行政院就一定要去執行
: 不然之前核四 早就繼續蓋了
: 幻想成這樣 也只有塔綠班會信
最近太多這種,不知從哪來的斷章取義,要貼也不貼連結也沒前後文,
是吃了黃國昌口水嗎?
讓我幫你還原一下沈伯洋在說什麼(有點長,請慢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28piKzpv_Q
今晚的事,大約33:35開始
沈伯洋講的是,是藍白這次整體立法院的整體戰略,這會讓台灣毁滅,
而還不是單純的通過國會擴權法案而已。
這個整體戰略是,立法院因為多數,可以修法取代(或強壓)行政權,
一方面好像討好選民,但更重要的是,讓目前的執政黨不好做事,
好讓中央執政不力,最後好像傅王說的:讓民進黨找不到部長。
加上立法院擴權,要讓行政官員不敢對抗立法院/被立法院壓在地上摩擦。
——同不同意沈由你決定。而以下是我的補充,大家看看是不是這樣——
(至少是審預算的部份)
憲法63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
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
憲法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釋字391也解釋了立法院對於預算案的處理細節,
(昨天柯建銘在委員會一直在對藍白上課,你們不要違憲了,
 就是在講這條,結果翁大大就說那是沒意義的討論,笑死。)
簡單說就是:
預算是由行政單位編(包含要幹什麼事),然後立法院來審。
憲法原則就是這樣,但現在藍白要用國會多數,把"要幹什麼",由立法院決定。
所以沈伯洋才說了那段,立法院把要做的事先立法了/把錢卡住了,
那行政院怎麼會有完整的規劃?後面就是接花東三案的例子——
不要以為那是立法院爭取來的建設,那是立法院侵害了行政權的標準案例。
舉昨天的例子就好:
昨天司法委員會審「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那是一個年金法案。
第三十五條的內容大約十幾個版本,我舉游顥版本為例:
其中第四項(爭議最大)是:
四、警察人員及消防、海巡、移民機關支領危險職務加給人員之每月退休所得,其
替代率依本條例之規定辦理(如附表三),其服務年資滿十五年者,替代率為百分之
四十五,其後每增加一年,替代率增給百分之二,最高採計四十年,並以百分之九十為
上限。
看到這有沒有覺得和18%很像?所得替代率是由"立法院"決定,而非"行政單位"
決定。
所以行政院內政部警政署就回了意見:
有關委員擬具本條例第35條修正草案增訂第1項第4款「另定退休所得替代率」部分,查
退撫法第37、38條及其附表3業明定公務人員退休所得替代率,委員提案增訂內容與前
開退撫法規定扞格,且涉及考試院憲定職掌(退撫事項主管機關為該院銓敘部),按
銓敘部109年8月17日函就本條例另訂退撫事項之意見略以,修訂本條例與經費籌措涉及
該部、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總處、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現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局)、各地方政府、消防及海岸巡防機關等權責,
影響層面廣泛,且須考量退撫給與衡平等情形。爰本案尚須協調取得相關機關及單位共
識,並依規定程序陳報行政院函請考試院同意會銜後,送請大院審議。
白話文來說,就是之前年金改革幾乎都把退職金改為帳戶制了,由行政單位來用一套方
法來管理。現在立法院是說,不對不對,退休金多少應該是立法院決定,你們行政單位
照我們說的來發放。
按沈伯洋的說法,類似這樣的法案還有二三十案。擴權到有沒有可怕?
(財劃法一分,中央的錢就少了,然後再立法院這樣一弄,錢不夠怎麼辦?
 中央執政不力,然後好康的都是立法院藍白給的,多棒!)
———
以上就是沈伯洋的論點,你可以不同意,但別再斷章取義了,很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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