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財劃法的修法精神是什麼?

作者: hamasakiayu (ayumi)   2024-06-19 22:52:29
修法的目的是落實地方自治
原因在於台灣地方政府的預算自給率
平均低於三成
換言之
只要地方想作什麼建設
都是要中央補助
否則幾乎無法推動
讓地方自己決定要作什麼
而不是還要看中央決定
不講大小眼
光公文往返就是效能的浪費
反正原本這些錢必然是用在地方
先去中央再到地方
沒有什麼意義
至於怎麼分才公平
就看最後吵的結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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