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rossroadMEI (江島十路)》之銘言:
: 出來玩啊 不就好有見解
: 1.是大日自己要增建的 還同意所有權給市府
: 2.是NET自己同意透過租金減免來幫大日蓋房子的
: 3.1樓跟2樓原本都是東岸的主體建物 哪來的獨立出入口啦
: 4.希望你家可以讓我住喔 原來你家的所有權人這麼好移轉
: ※ 引述《raes88097 (阿)》之銘言
: : NET問題吵得沸沸揚揚
: : 其實很多問題都被混在一起講,這幾天看了新聞大致整理幾條線
: : 我不是承辦律師,相關事實都是看新聞,如果講錯了請不吝指教更正
: : 一、建物產權糾紛(法律問題)
: : 據新聞報導,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依促參法簽OT(類似委託經營契約)
: : 範圍是1樓及地下停車場,這部分是公有財產應該沒問題,委託給大日公司經營
: : 大日公司後來又租給NET,讓NET出資興建2-4樓並經營
: : 基隆市政府和大日公司契約到期,基隆市政府要收回建物
: : 基隆市政府說2-4樓是公有市產,NET說2-4樓是獨資興建
地是基隆市政府的
租給大日1樓及地下停車場
大日租給NET,NET蓋2~4樓
現在基隆市政府無論什麼原因要拿回這塊地
NET主張2~4樓是自己蓋的,因此產權是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