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大法官憑甚麼否決民意產生的法案

作者: GO19870325 (GO19870325)   2024-06-23 20:48:39
※ 引述《tn00270144 (乂煞氣a夾小妹乂)》之銘言:
: 想想真詭異
: 大法官憑甚麼有權力否決多數民意支持下產生的法案。
: 目前存在的大法官也不是經由這一屆多數民意認可的。
: 是過去立法委員認同產生的
: 現在早就被人民唾棄了
: 就是那些被多數民意唾棄的立委認同產生的大法官。
: 可以否決現在多數民意支持的法案。
: 滑天下之大雞
: 可笑
首先 憲法是當時多年前代表大多數民意的人(立委or國大)制定
這是國家根本大法
第二 解釋憲法的大法官也通過立委or國大承認他能解釋憲法 他們才能擔任
第三
你要讓法條不違憲 你可以修憲啊
你一修憲也要接受大部份合法公民的授權與否
你如果真的修憲修過了
大多數人也同意了
你更有修法合法性跟更有民意啊
怎麼不敢提修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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