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6-24 23:41:51但問題在於,大法官們願意嗎?
以前都有「因政治問題而不宜由司法機關來詮釋」的判例了,怎敢期望他們忤逆外來勢力
(即中國方面的),擅自認定國界上的分屬?
「解釋憲法」這武器,可不能隨便亂用
用了只會造成更大動蕩,後果不是一般人所能負擔得起的,必須三思而後行啊...
這已經無關文化隔閡這樣簡單了,沒有膽量的話能奈何的了他們嗎?
建議還是放棄了吧...
※ 引述《Behind4 (背後4吃苦的人吃光他們吃)》之銘言:
: 台灣人人愛台灣
: 中國閩南來的台灣人
: 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台灣人
: 客家 外省 原民十六族 新住民
: 中國閩北廣東西山南山北湖
: 什麼亂七八糟的
: 也都是土生土長的本土台灣人
: 大都團結一心 說台灣話
: 說土生土長演化而來的台灣話
: 台灣人呀
: 說著 福建來的閩南話
: 從中國的福建 來台灣 自稱台灣人
: 那個呀
: 台灣已經獨立的憲法呀
: 上面寫 國家的名稱 叫中華民國
: 塔綠班一直說立委不夠
: 不能修憲正名
: 可是呀
: 直接釋憲就好了呀
: 只要釋憲 中華民國=台灣
: 不就好了咩
: 對吧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