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李俊俋:三權比五權分立好 歡迎立法院提

作者: Caroney (做想做的事)   2024-06-25 18:26:56
中央社
李俊俋:三權比五權分立好 歡迎立法院提修憲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5日電)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今天說,依權力分立原則,調查權是
在監察院,若要破壞憲法設計,唯一途徑就是修憲,歡迎立法院提修憲;他個人的理念是三
權分立比五權分立好,但修憲前要尊重憲法。
李俊俋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時表示,國會職權相關修法已嚴重妨害監察院的調查權行使,違
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為捍衛監察職權,將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李俊俋說,他和監察院長陳菊都說過不只一次,支持三權分立、支持立法院修憲,因憲法規
定修憲權在立法院。過去他提出修憲案時,國民黨根本不願意討論,就算有個別立委主張要
廢考監,卻都沒提出修憲案。
李俊俋表示,依權力分立原則,調查權是在監察院,如果要破壞原來憲法設計,唯一途徑就
是修憲,歡迎立法院提修憲、開修憲委員會,但不能用修法方式,把所有權力偷渡到立法院
,「三權分立是否比五權分立好?是啊,這是我個人的理念」,但修憲前須尊重憲法規定。
媒體詢問,聲請釋憲是否有經監察院會討論。李俊俋說,6月初舉行全院談話會時,監察院長
陳菊有把這件事拿出來討論,之後由副院長李鴻鈞召開的全院會議,也有討論相關修法會侵
犯監察院哪些職權、若提釋憲要做哪些準備,都有充分討論。
李俊俋表示,當時會議結果是要朝聲請釋憲做準備,因此就開始找訴訟代理人、成立小組來
討論內容。等法令生效後,小組會再討論並決定何時聲請釋憲,在正式聲請釋憲後,再送到
監察院會討論。
李俊俋指出,監察院要提暫時處分,是因為一旦實施後,勢必影響監察權。例如「光電案」
監察院已有8份調查報告出爐、2個調查中,如果立法院也查、監察院也查、司法機關也查,
那行政機關如何自處、會不會形成混亂,光應付這3個院就沒完沒了。
李俊俋表示,最近在野黨說要查「超思雞蛋案」,但監察院去年10月就開始在查,如果立法
院也要查的話,兩者界線在哪,恐造成行政機關困擾。所有權力都集中在一個機關裡,如同
前監察院長張博雅所說,「如果權力都集中在立法院,那變憲政大怪獸」。
至於李俊俋擔任立委期間,曾連署國會聽證調查權相關提案,遭疑立場矛盾。李俊俋說,20
15年立法院第8屆立委時,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成立修憲委員會,他是民進黨立委、也是民進
黨團憲改小組召集人,就提修憲案要廢考監。
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406250267.aspx
#有智障不知道行政調查權,在那邊瞎雞巴扯什麼「依權力分立原則,調查權是在監察院」,
在這個智障眼中行政機關行政調查應該也妨害監察院行使調查權吧,民進黨就是一堆無恥智
障,根本國家之恥,幹
行政程序法
第 六 節 調查事實及證據
第 36 條
行政機關應依職權調查證據,不受當事人主張之拘束,對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事項一律注意。
第 37 條
當事人於行政程序中,除得自行提出證據外,亦得向行政機關申請調查事實及證據。但行政
機關認為無調查之必要者,得不為調查,並於第四十三條之理由中敘明之。
第 38 條
行政機關調查事實及證據,必要時得據實製作書面紀錄。
第 39 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以書面通知相關之人陳述意見。通知書中應記載詢
問目的、時間、地點、得否委託他人到場及不到場所生之效果。
第 40 條
行政機關基於調查事實及證據之必要,得要求當事人或第三人提供必要之文書、資料或物品

第 41 條
行政機關得選定適當之人為鑑定。
以書面為鑑定者,必要時,得通知鑑定人到場說明。
第 42 條
行政機關為瞭解事實真相,得實施勘驗。
勘驗時應通知當事人到場。但不能通知者,不在此限。
第 43 條
行政機關為處分或其他行政行為,應斟酌全部陳述與調查事實及證據之結果,依論理及經驗
法則判斷事實之真偽,並將其決定及理由告知當事人。
拒絕調查之處罰
ex:工廠管理輔導法
處工廠負責人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仍不遵行者,得按次處罰
ex:性別平等工作法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性騷擾防治法
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ex: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
違反第七十六條第二項規定,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
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應按次處罰。
ex:稅捐稽徵法
拒絕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賦稅署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或拒不提示有關課稅資料、文件者
,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ex:電信管理法
違反第九十條第二項規定,無正當理由規避、妨礙或拒絕調查。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
元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得按次處罰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