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最近一大堆藍白咆哮著要拿調查權來查弊案
: 有趣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曾經在 585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中,採取反對的見解
: 585 的背景,簡單來說,就是立法院為了查明319的真相而成立真調會
: 依照真調會組織條例,真調會為了查明319的真相,可以調用檢察官、行使檢察官的犯罪偵
: 查權,而且還有起訴的權利。
: 585 認為,立法院的調查權,只是能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憲法上權力而發動,據此:
: - 有關檢察官權限的部分,幫括犯罪偵查跟起訴,不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力,通通違憲
: - 立法院可以成立組織調查 319的真相,這屬於立法院調查權可以調查的事項
: (也就是承認調查319的真相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力)
: - 立法院為了調查319的真相,可以傳人來作證
: 585 事實上已經把真調會的牙齒拔光光了,並把立法院的調查權限縮在立法院依照憲法規
: 定可以行使的權限上,也就是憲法第63條的法律、預算、戒嚴... 等權力。也就是立法院
: 只有在行使憲法 63條的職權時,才可以發動調查權取得相關資料。
: 但許宗力在不同意見書中,卻採取了更限縮的解釋,簡單來說,他認為:
: - 國會調查權不能拿來查明319真相,因為這跟憲法 63條立法院的權力完全無關
: - 國會調查權不僅不能偵查犯罪,連拿來「揭弊」都不行,因為這不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
: 力,而是監察院的權限 (他認為縱使這個五權設計已經過時,但仍然應該先修憲)
: 所以嚴格上來說,執政黨一直主張,要擴張國會調查權,必須先修憲,並不是空穴來風,
: 而是有堅實的學理基礎。許宗力作為現任司法院院長,會怎麼解釋國會五法,甚至會不會
: 變更 585的見解,進一步限縮國會調查權,還有得觀察。
: 至於有些人一直造謠,說立法院應該依照刑訴法 241告發犯罪,我覺得是可以先把法釋義
: 學打掉重練了。立法院能不能揭弊,根本的爭議在於這是不是立法院的「執務範圍」,如
: 果揭弊自始不是立法院依照憲法可以執行的職務,那根本就跟刑訴法241無關。
哎呀小j你怎麼安靜沒幾天又開始展現精湛的邏輯
一開頭直接安了一個「調查權」=「揭弊」的爛帽子
然後舉了一堆例子說立法院揭弊踰越職權
廢話因為你的前提就是錯的
誰他媽告訴你「調查權」=「揭弊」
我們先不論釋585對立法院調查權的範疇解釋
立法院的最重要職權之一就是監督行政機關
阿你今天把正常三權分立的行政監督權分到了監察院
讓立法院的監督力量廢到笑 然後我們可以看到每次立法委員行使監督權
政務官不是裝死就是閃躲飄你也沒辦法
現在只是把分到監察權的監督力量拿回來而已
搞清楚這叫「行政監督權」不是「揭弊」耶
揭弊隨便一個路人(吹哨者)都可以還需要你立法院來做?
阿馬上有人跳腳憲法就是這樣制定的你應該要修憲
別鬧了拉 老柯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主張國會改革 但非綠的國會改革叫毀憲亂政
主張修憲廢監考 但非綠的修憲廢監考是在作亂不隨之起舞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我想幹的才是事 你想幹的就是鬧
話都給你講就好 每次留下車上一臉錯愕的塔塔們只能回過神來繼續好香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只剩眼下這一途 就看大法官釋憲怎麼說摟
然後又在扯甚麼阿這些立委有前科啦信不過啦有監督權也亂搞啦
不要忘了這些立委都是人民一票一票直接投出來的欸
你覺得他們亂搞代表民意就是如此
尊重民意很難嗎 這是基本的民主素養吧?
我也覺得塔塔們蠢得很可愛阿
但我不會去質疑他們的選擇懂?
最後還是要吐槽你一下 不要每次都掉書袋掩飾你那可笑的邏輯
我相信有些立委有前科人品有瑕疵 欸不是「所有立委都有問題」耶
你拿幾個立委就可以代表全體? 邏輯是這樣用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