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立法院調查權可以拿來查弊案嗎?

作者: jump2j (Lockel)   2024-06-25 20:38:21
※ 引述《noway (null)》之銘言:
: ※ 引述《jump2j (Lockel)》之銘言:
: : 最近一大堆藍白咆哮著要拿調查權來查弊案
: : 有趣的是,司法院院長許宗力,曾經在 585號解釋的不同意見書中,採取反對的見解
: : 585 的背景,簡單來說,就是立法院為了查明319的真相而成立真調會
: : 依照真調會組織條例,真調會為了查明319的真相,可以調用檢察官、行使檢察官的犯罪偵
: : 查權,而且還有起訴的權利。
: : 585 認為,立法院的調查權,只是能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憲法上權力而發動,據此:
: : - 有關檢察官權限的部分,幫括犯罪偵查跟起訴,不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力,通通違憲
: : - 立法院可以成立組織調查 319的真相,這屬於立法院調查權可以調查的事項
: : (也就是承認調查319的真相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力)
: : - 立法院為了調查319的真相,可以傳人來作證
: : 585 事實上已經把真調會的牙齒拔光光了,並把立法院的調查權限縮在立法院依照憲法規
: : 定可以行使的權限上,也就是憲法第63條的法律、預算、戒嚴... 等權力。也就是立法院
: : 只有在行使憲法 63條的職權時,才可以發動調查權取得相關資料。
: : 但許宗力在不同意見書中,卻採取了更限縮的解釋,簡單來說,他認為:
: : - 國會調查權不能拿來查明319真相,因為這跟憲法 63條立法院的權力完全無關
: : - 國會調查權不僅不能偵查犯罪,連拿來「揭弊」都不行,因為這不是立法院的憲法上權
: : 力,而是監察院的權限 (他認為縱使這個五權設計已經過時,但仍然應該先修憲)
: : 所以嚴格上來說,執政黨一直主張,要擴張國會調查權,必須先修憲,並不是空穴來風,
: : 而是有堅實的學理基礎。許宗力作為現任司法院院長,會怎麼解釋國會五法,甚至會不會
: : 變更 585的見解,進一步限縮國會調查權,還有得觀察。
: : 至於有些人一直造謠,說立法院應該依照刑訴法 241告發犯罪,我覺得是可以先把法釋義
: : 學打掉重練了。立法院能不能揭弊,根本的爭議在於這是不是立法院的「執務範圍」,如
: : 果揭弊自始不是立法院依照憲法可以執行的職務,那根本就跟刑訴法241無關。
: 哎呀小j你怎麼安靜沒幾天又開始展現精湛的邏輯
: 一開頭直接安了一個「調查權」=「揭弊」的爛帽子
: 然後舉了一堆例子說立法院揭弊踰越職權
: 廢話因為你的前提就是錯的
: 誰他媽告訴你「調查權」=「揭弊」
其實我的原文並沒有說調查權 = 揭弊
我是說(按許宗力當時的意見)調查權可以拿來輔助行使憲法63條的權限,但不能用來揭弊
這兩句話的意涵並不一樣
你如果具備正常人的邏輯脈絡,應該看的出來
不過我想大家都習慣了,你的大腦本來就不擅長消化基礎的文字
: 我們先不論釋585對立法院調查權的範疇解釋
"我們先不要討論大法官是怎麼定義調查權範圍的"
喔。所以討論憲法問題不用去看大法官解釋?
所以接下來都是你的腦補囉?
沒關係,我一點一點打臉你
: 立法院的最重要職權之一就是監督行政機關
怎麼監督?法源哩?
討論法律不引法源,也沒有對「監督」的具體方法及內容進行描述,是要怎麼討論下去
也是啦。講太細就穿幫了嘛,暴露你無知了嘛
打臉過你太多次,早就摸清你套路了
: 阿你今天把正常三權分立的行政監督權分到了監察院
: 讓立法院的監督力量廢到笑 然後我們可以看到每次立法委員行使監督權
: 政務官不是裝死就是閃躲飄你也沒辦法
: 現在只是把分到監察權的監督力量拿回來而已
其實你要是爭執這根本不是監察院專屬的權限,那還有討論空間。
結果你自己都承認這是憲法分給監察院的權限喔?
那請問要把它拿回來,是按照修憲程序拿回來呢?還是修法?
簡單的邏輯問題嘛!
當然我們都清楚,在你這裡,任何對正常人而言非常簡單的事情,都會變得極其困難
所以不怪你。
: 搞清楚這叫「行政監督權」不是「揭弊」耶
: 揭弊隨便一個路人(吹哨者)都可以還需要你立法院來做?
: 阿馬上有人跳腳憲法就是這樣制定的你應該要修憲
: 別鬧了拉 老柯已經告訴你答案了
: 主張國會改革 但非綠的國會改革叫毀憲亂政
我原文引的是許宗力的文章
你跳到柯建銘幹嘛?
顯然你清楚以你的智識,你根本無法打臉許宗力的論述嘛
才會拿非法律專業的柯建銘開刀
這叫啥?這叫自知理虧
: 主張修憲廢監考 但非綠的修憲廢監考是在作亂不隨之起舞
: 翻譯成白話文就是我想幹的才是事 你想幹的就是鬧
: 話都給你講就好 每次留下車上一臉錯愕的塔塔們只能回過神來繼續好香
: 在這種情況下當然只剩眼下這一途 就看大法官釋憲怎麼說摟
: 然後又在扯甚麼阿這些立委有前科啦信不過啦有監督權也亂搞啦
: 不要忘了這些立委都是人民一票一票直接投出來的欸
: 你覺得他們亂搞代表民意就是如此
: 尊重民意很難嗎 這是基本的民主素養吧?
整篇文最低能的就是這段話。
多數立委通過的法案,不代表他不能被檢討、批評欸。
立法院也是人民選的,他們工作成果的好壞,自然可以被人民拿出來鞭。
這才是民主的真意好嗎?
尤其是當法案極其低能、漏洞一堆的時候,被批評,那叫活該。
哪個白癡告訴你,多數通過的法案,就不能罵了?
我猜啦,這麼智障的論點,應該不是別人跟你講的,八成是你自己想出來的。
: 我也覺得塔塔們蠢得很可愛阿
: 但我不會去質疑他們的選擇懂?
: 最後還是要吐槽你一下 不要每次都掉書袋掩飾你那可笑的邏輯
: 我相信有些立委有前科人品有瑕疵 欸不是「所有立委都有問題」耶
: 你拿幾個立委就可以代表全體? 邏輯是這樣用的嗎?
重點其實不是「有些有瑕疵不代表全體有瑕疵」
而是一個錯誤的法案,會被「有些有瑕疵」的人大肆濫用
邏輯應該是這樣用的,不是像你這樣用的
好吧。你的教育程度你知我知,不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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