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台灣的行政院長到底是對誰負責?

作者: imbj (顆顆)   2024-06-27 23:58:56
總統->人民直選
國會->人民直選
在總統制國家
總統與國會分別對選民負責
因此議員不能因總統政策問題追究其政治責任,
故議員不具備質詢權,但具有類似質詢作用的
委員會「聽證制度」
(參考:https://www.ly.gov.tw/Pages/Detail.aspx?nodeid=6590&pid=238995 )
但台灣總統並無行政權:
參照憲法第35條:總統為國家元首,對外代表中華民國。
而行政權已劃分給行政院(憲法§54)專屬於行政院。
就總統的權限而言,既然無行政權,因此直屬總統的機關亦不具有
行政權。
但台灣總統和行政院長之間的關係: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1項: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
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
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
據此,總統有權任免行政院長。
然而行政院長雖由總統任免,但卻不需要對總統負責。
行政院應對立法院負責(憲法§57)。
(參考:https://reurl.cc/nN3ben )
美國總統 => 有行政權 => 議員不能因總統政策問題追究其政治責任
=> 故議員不具備質詢權 => 但有類似質詢作用的委員會「聽證制度」
台灣總統 => 沒有行政權? 但掌握行政院長生殺大權
=> 為什麼憲法規定行政院長不是對總統負責而是對立法院負責?
看到這邊覺得很奇怪,要不要乾脆行政院長向總統負責就好?
行政院長代表總統,直接向選民負責,跟美國一樣
立法院因為對上的同樣是代表民選總統的行政院長所以不具備質詢權,
只留聽證就好?
不然行政院長明明就總統任命,卻對立法院負責,
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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