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確定25%是很鬆?
現行的選舉
總統選舉
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一組為當選。但候選人僅有一組時,其得票數須達選舉人總數百分之
20以上,始為當選。
總統當選,但只有一組人時,卡一個得票率20%以上
立法委員
區域立法委員選舉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以候選人得票最多之候選人為當選。
不好意思,區域立委是相對多數決
也就是說現行的區域立委選舉,管你幾個人投票,就算兩個候選人只有十個人投票
你拿6張就贏了
也就是,現行立委選舉,就是票多的贏,票少的輸
結果罷免要卡一個25%,我就問藍白糞,客觀比較是當選難,還是罷免難?
現行選罷法的罷免已經是比當選更嚴格的機制,結果藍委現在要繼續修更嚴格?
要不要有種連區域立委當選得票率限制一起修改?
反正藍白糞不會思考,只會無腦支持
※ 引述《lpbrother (LP哥(LP = Love & Peace))》之銘言:
: 罷免案降低門檻之後本來就越來越多罷免案
: 光是2024年到現在就有6起的成立的罷免案
: 1件是台東成功鎮長的罷免案
: 5件是村里長的罷免案
: 目前已投票完成2案,還有4案在7~8月會陸續投票
: 全都是2022年的地方選舉後續的效應
: 只是個村里長,
: 怎麼會搞的仇恨值這麼高?
: 到底是因為現在罷免門檻太低
: 還是因為政治的風氣就變成這樣
: 看不慣就罷免
: 或是報復性罷免等等
: 希望鄉民要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