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黃國昌:大法官務必言詞辯論林明昕:是ㄉㄜˊ

作者: ismail (晴天就該是這樣)   2024-06-28 14:4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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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日前透過直播,要求大法官務必進行言詞辯論,讓相對人陳述意見,「若是只依民
進黨的書面申請下判決,將有損憲法法庭的威望與公信力」。
對於大法官應否進行言詞辯論?林明昕指出,《憲法訴訟法》第25條規定,僅第五章(總
統、副總統彈劾)及第六章(政黨違憲解散)的案件,其判決應本於言詞辯論為之;至於
國家機關、立法委員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訴訟法》則規定,其判決「得」不經言
詞辯論為之;而《憲法訴訟法》第43條亦規定,憲法法庭為暫時處分裁定前,「得」命當
事人或關係人陳述意見或為必要之調查。
林明昕特別加重語氣強調:「是『ㄉㄜˊ』,不是『ㄉㄟˇ』」,意思就是看大法官的決
定,他們可以進行言詞辯論或陳述意見,也可以不進行,總之法律沒有規定一定必須進行
幹,這個過程不是板上前幾天才出現過
看來大法官的法官,康乃爾法學博士黃國昌的輸入法也是用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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