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就是做或不做都可,
但因案此案很重要,
所以要求務必要言辭辯論,
以顯重視程度,也能讓國人看各大法官的態度
有沒有當主子養的狗鬼扯一堆
兩者完全沒衝突
以你的智商會得出這種結論是不意外啦
※ 引述《yniori (偉恩咖肥)》之銘言:
: 如題
: 黃國昌要求大法官務必要言詞辯論
: 務必
: 依照辭典解釋
: 一定、必須。《儒林外史》第五四回:「你今晚務必來,不要哄我老等著!」《老殘遊記二
: 編》第一回:「等你看見的時候,務必告訴我知道。」
: 但法律規定是得言詞辯論
: 得就是可以進行也可以不進行
: 沒有一定、必須
: 顯然就是跟務必不一樣
: 那麼黃國昌當然是國外念法律的
: 法學素養可能國外來說還不錯吧
: 但在台灣
: 連得ㄉㄟˇ都不分
: 搞不清楚
: 這種程度也太差了吧
: 難怪當律師混的很差都沒聽過他有辦什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