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行政院:核電延役立法院提我們就執行

作者: fhjqwefs (Kenshin)   2024-07-02 15:27:48
※ 引述《hamasakiayu (ayumi)》之銘言:
: ※ 引述《TaiwanNeko (台灣小小貓)》之銘言:
: : 2025非核家園
: : 本來就是核電廠法定使用年限到了,依法除役
: : 民進黨並沒有強行去關核電廠.
: : 如果現在要讓核電廠延役,就地合法
: : 修法是第一步,不就是立法院的局嗎?
: : 法條改了,行政院才有依據進行評估
: : 不覺得哪裡有問題啊.
: 其實問題很大
: 現在延役卡到的法條
: 說是法條
: 其實是辦法
: 報請主管機關審核:
: 而辦法是屬於命令的範圍
: 換言之
: 根本就不需要立法院去修法才能處理
: 只要現在行政院自己去修改核子反應器攝是運轉執照申請審核辦法
: 將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五年至十五年
: 改成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可以重提延役申請
: 立刻核1-3解套
: 當然如果立法院願意越俎代庖
: 而行政院沒有意見
: 我這個挺核的也樂見其成
: 只是就你文章中所謂沒有問題
: 提出真正應該負責的對象是誰而已
: 我其實只關心核能要不要繼續使用
: 這個攸關我國未來十年二十年發展的重要決策
你已經講出答案了
辦法是屬於命令的範圍
不需要立法院去修法才能處理
換言之
行政院並不支持這麼做
但是有人要修規定那我們就照辦
到時候出問題該找誰就找誰
法律辦法不是冰冷冷的文字
要把他解讀出當事人的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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