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王鴻薇揭許宗力是「他」的指導教授!藍

作者: anomic24 (若彧)   2024-07-02 18:28:15
中時新聞網
王鴻薇揭許宗力是「他」的指導教授!藍點名7大法官偏綠:應迴避釋憲
張薷
國會改革覆議失敗後,民進黨政府兵分四路聲請釋憲,國民黨團今召開記者會,點名7位大
法官曾擔任過民進黨的國大代表與政府官員,與民進黨的關係密切,並明確指出司法院長許
宗力,過去早已認為立法院不應該擁有調查權的心證已成,根本不適合擔任本次釋憲案,應
該主動聲請迴避,避免釋憲結果失去公正性、客觀性和公信力。
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從賴清德總統、行政院、監察院到民進黨立院黨團,接續提出聲
請釋憲,這將是全世界首見的覆議不成拚釋憲的惡例,更違反《憲法增修條文》中明訂,覆
議若失敗,行政院院長就應即接受該決議的憲政框架。民進黨政府是一手違憲,一手釋憲,
讓全民見識到,賴清德總統帶頭違法違憲的本領。
林思銘表示,現任大法官成堆綠營高官,許宗力在釋字第585號解釋中,針對319真調會條例
釋憲案提出不同意見書,直言反對國會調查權,行政院聲請的釋憲案交到許宗力手上,可想
像未審先判,心證不是早已做成,結果會是如何可想而知。
林思銘點名現任大法官,包含許志雄、呂太郎、蔡宗珍、朱富美、尤伯祥、黃瑞明等人,不
是擔任過民進黨政府的政務委員,就是其他部門,例如司法院、考選部與監察院的首長或秘
書長,以及促轉會委員等職務,林思銘強烈建議這些大法官們,應該要自行迴避,以免失去
應有的客觀中立性。
副書記長王鴻薇表示,包括司法院長許宗力在內的7位大法官,事實上都跟民進黨政府,甚
至民進黨的政黨有著密切的關係,在這樣的關係下,應該主動聲請迴避,否則司法不中立,
哪來的正當性?強調不要淪為蔡英文前總統口口聲聲喊司法改革,但國人對司法滿意度不到
三成的地步。
王鴻薇提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為此次行政院聲請釋憲總督導,林為許宗力的得意門生
,許是再任大法官,結束任期後又回鍋當大法官,法界都認為這有違憲之虞,但當時的林明
昕以學界的身分,力挺許宗力且稱「看不出有違憲之虞」。
王鴻薇認為,林明昕因為和許宗力院長有師生情誼,強力為其回鍋擔任大法官背書,而林明
昕當初論文的指導教授就是許宗力,現在行政院提出釋憲案,許宗力難道不需要聲請迴避?
再加上許宗力院長,過去對於立院是否擁有調查權的心證已成,王鴻薇強烈要求許宗力院長
必須迴避這次釋憲案。
https://www.chinatimes.com/amp/realtimenews/20240702002581-260407
全台灣最愛對大法官莫名其妙指指點點的立委就兩個人,一個叫王鴻薇,一個叫羅智強。他
們有兩個共同點,一個是明明不看法律卻假裝成自己很厲害的樣子,另一個是整天歐北共也
不怕,因為選區內都有死忠的眷村區撐著。
憲法訴訟法第9條所規定的大法官應自行迴避的事由,如以下所列:
一、大法官或其配偶、前配偶或訂有婚約者,為聲請案件當事人。
二、大法官現為或曾為聲請案件當事人之法定代理人、代表人、家長、家屬、三親等內之血
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
三、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證人或鑑定人。
四、大法官曾參與原因案件之裁判或仲裁判斷。
五、大法官曾因執行職務而參與該案件之聲請。
六、大法官曾為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七、大法官於執行律師業務期間,其同事務所律師為該聲請案件之訴訟代理人或辯護人。
請問一下王鴻薇,妳說的這幾位現任大法官,有符合上面7款事由的任何一款嗎?
還是國民黨整天只會莫名其妙情緒勒索大法官,叫大法官們用第11條「因前二條以外之其他
事由,大法官認有自行迴避之必要者,得經其他大法官過半數同意迴避之」的規定迴避?那
乾脆你們叫所有大法官全部一起迴避算了,真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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