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還有智障分不清,建議跟立法的差別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4-07-02 20:57:06
每次討論到國會法案中要賴清德總統來立法院的新聞議題時
總是有智障小草貼這張圖
https://i.imgur.com/ipLxtDP.jpeg
以此宣稱,要總統來立法院質詢是民進黨主張。
甚至說什麼憑甚麼要總統來的法案是違憲,那當初民進黨團也是違憲啊。
這種智障言論張口就來,看了真的很心痛。
戰國策網軍把這些小草洗腦成毫無基本思辨能力的人。
今天難得有時間,我就好好教育一下你們
告訴你們真相,能不能吸收就看你們的腦子了。
首先依據大法官釋憲419號明確指出
依憲法之規定,向立法院負責者為行政院,立法院除憲法所規定之事項外,並無決議要求
總統為一定行為或不為一定行為之權限。
懂嗎?
國會法案那麼多條,最有可能違憲的就是這條。
那麼當年民進黨團主張有沒有違憲?
你們貼那張圖的時候請仔細看,那是邀請!邀請!邀請!。
邀請只屬於建議性質,他媽的建議怎麼可能違憲。
只有立法約束才有可能違憲好嗎。
舉個例子
韓國逾前一陣子跟民眾黨團見面吃飯,韓國逾跟柯文哲的說,要多點笑容。
韓國逾違憲了嗎?
怎麼可能!
今天忽然有一個智障立委,立法要求跟立法院長見面需要微笑。
這種才是違憲好嗎!
難道這個智障立委還能說,當年韓國逾要柯文哲多點笑容,那你們怎麼不說他違憲。
這種智障話語,就是現在小草的主張。
此情此景
何其可悲
和其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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