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upu20317 (慶寶)》之銘言:
: 媽的 國民黨真他媽的不要臉
: 這樣就是在卡大法官人事啊 操
: 案由還寫得很漂亮
: 扯什麼要多元
: 去你的
: 修法「現有總額”固定‘’」要依憲法第五條15人
: 那10月7位大法官要卸任
: 你們一直卡著不就有些事情沒法處理 幹
: 憲法法庭不就廢了?有夠下賤!
: https://i.imgur.com/H34c6PH.jpeg
: https://i.imgur.com/fDZNgRK.jpeg
是不是很多人看不懂這個修法阿
我簡單解釋
原本的憲法訴訟法沒有規定大法官一定要多少人開會
因為大法官的選任很容易因為政治因素卡住
比如阿扁時期朝小野大 就大法官難產
因為大法官是行政院提名立法院同意
所以原本的憲法訴訟就規定 用「現有人數」去做計算
也就是說 不管立法院有沒有同意 總之現有的大法官只要超過一定比例
就可以做出決定
這樣就不會因為大法官政治因素難產 而導致司法權實際上無法制衡的狀況
那翁曉玲這個立法簡單來說
就是把憲法訴訟所有的行為都綁死在15人的情況
這會造成兩個問題
1.你根本上就否認了原本憲法訴訟法的立法精神 那幹嘛原本法條還要用「現有人數」
來規定?你用一個特殊的名詞規定,然後現在又增加法條說這個名詞=15人。以立法
技術而言,真的是疊床架屋有夠爛。
2.這其實就在預告藍白要杯葛新任大法官選任了,而且只要立法院一直杯葛大法官的產
生,實際上就可以造成立法院變成獨大機關的效果,反正我立法出來,你行政院覆議我
就駁回,你想要申請違憲,抱歉人數不足不能做成決議~
翁曉玲潛稱憲法學者,卻提出這種修法,真的很噁心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