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民黨要不要臉?要修大法官現有總額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24-07-04 10:11:35
→ chiangdapang: 這種修改沒有用,憲法訴訟法本身位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階是法律,大法官按照憲法可以宣告 27.53.99.2 07/04 09:55
→ chiangdapang: 任何違憲的法律違憲的 27.53.99.2 07/04 09:55
你還沒發現這個法案會產生的bug嗎?
簡單說,一旦法案通過又覆議失敗,等到十月一部分大法官任期屆滿
憲法法庭就無法運作了,這時就會發生
法案違憲->聲請憲法訴訟->憲法法庭依法案停擺->無法違憲判決也無法暫時處分->
->法案違憲卻可以執行 的可怕狀態
此時的藍白在行使大法官任命同意權時,如果一個被提名人認為法案違憲就全部不同意
就可以一直維持憲法法庭停擺的狀態,這時候不管通過多少違憲法案
都沒有機構可以喝止這種行為,唯一的救濟手段,只剩下大規模罷免藍委讓綠單獨過半
但藍白只要把罷免門檻還原成馬時代的半數選舉人票,就可以阻止罷免,繼續恣意妄為
要修回以前的萬年國會也不是夢想
民主憲政要建立很困難,要破壞卻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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