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決戰日訂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全受理

作者: jganet   2024-07-04 19:02:23
決戰日訂了!國會改革法案釋憲全受理 憲法法庭公告8/6言詞辯論
太報
作者 侯柏青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引發憲政爭議,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
賴清德及監察院分別聲請釋憲、暫時處分,憲法法庭評決受理民進黨團聲請案後,已定10日
開庭審理暫時處分。憲法法庭今天再度公告已受理總統等3單位聲請案,火速訂出8/6開庭進
行言詞辯論。
藍白合力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刑法》相關條文修正案,總統賴清德6/26公告後正
式生效,民進黨立委柯建銘等51人、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等4單位依序向憲法法庭
遞狀,提出法規範憲法審查及聲請暫時處分。
立委聲請案部分日前先由憲法法庭評決受理,憲法法庭已訂出7/10下午2點進行暫時處分的
準備程序庭。
此外,憲法法庭今(7/4)天也公告評決受理行政院、總統賴清德及監察院聲請案,並依法
在憲法法庭網站公開書狀,3聲請案將加入立委聲請案合併審理。憲法法庭今天公告,訂於8
/6(週二)早上9點到下午5點進行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今天也同步公告爭點題綱,另宣布法庭之友聲請許可及意見書的提出期限,憲法法
庭指出,當事人以外的人民、機關或團體,如果認為和這些聲請案件有關聯性,可以在7/20
(收文日)前聲請憲法法庭裁定許可。經憲法法庭裁定許可者,應於7/31(收文日)前提出
法庭之友意見書。
憲法法庭公告爭點題綱
一、2024年6月24日修正公布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增訂暨修正條文全文,及同日公布之
《刑法》第141條之1,其立法程序是否有明顯重大瑕疵?
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下列條文之規定,是否違憲?
1、總統國情報告部分:第15條之1、第15條之2、第15條之4
2、質詢部分:第25條
3、同意權行使部分:第29條、第29條之1、第30條、第30條之1、第31條
4、調查權部分:第45條、第46條、第46條之1、第46條之2、第47條、第48條、第50條之1、
第50條之2、第51條、第53條之1第2項
5、聽證會部分:第59條之1至第59條之9
6、其他受理部分
三、《刑法》第141條之1規定,是否違憲?
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134465
備註:
國民黨方面的消息是,傅子文總召說不會派國民黨立委出庭,會請專業律師、專家學者出席
國民黨是不把專家翁上人曉玲當一回事嗎?還有天王吳宗憲,小藍戰友大法官的法官國蔥老
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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