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改選罷法不如任期改兩年

作者: perry52 (NicePYa)   2024-07-04 22:06:01
四年一任做不好就換人的時代好像已經非主流了。
現在青島的認知應該是只要縣市長做爭議決策或是民代推爭議法案就要直接罷了。
那為什麼任期不改成兩年制就好。這樣縣市長或是民代應該都會皮繃緊一點,不會亂做奇
怪的事情。也會盡量在兩年盡量端政績。
這樣也不會有選罷法要不要修正的問題,基本上就是不會用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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