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選前發文造謠張斯綱車禍肇逃 女看護工判

作者: yokann (歐洲)   2024-07-05 06:50:51
1.新聞網址︰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4726291
2.新聞來源︰ 自由
3.完整新聞標題 選前發文造謠張斯綱車禍肇逃 女看護工判刑2月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去年12月立委選舉熱戰之際,台北市許姓女看護工,用手機上
網在臉書貼文,誣指國民黨提名的張斯綱「撞人車,肇逃」、「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為
你解套」、「專門玩陰的」等語,張報警提告對方造謠,意圖使他不當選;士林地檢署查
出是許女所為,今年3月起訴她;士林地院今依公職人員選罷法之「散布謠言及傳播不實
罪」判處2月徒刑,得易科罰金6萬元,緩刑2年,法治教育課程1場次,褫奪公權1年。可
上訴。
張斯綱參選第11屆立委期間,許女為了讓他無法當選,去年12月18日晚間6時許,在住處
以手機上網於個人臉書發文指出「張斯綱議員,你撞人車,肇逃」、「以議員審議會預算
,砍預算,做威脅」、「為什麼不能以身作則遵守交通規則」、「交通分局在你的威脅下
,為你解套」、「你要害死多少交通分局的同仁」、「專門玩陰的」,更指張斯綱是「特
權民代」,鼓動北投士林的選民「拜託你們去挖他的底....選錯人,倒楣的是自己」。
張斯綱認為貼文內容子虛烏有,顯然是抹黑,報案處理,檢警循線查出是許女所為,許女
到案坦承發文,卻辯稱是自己透過管道得知內容,但不能透露消息來源。士檢今年3月偵
結,認定許女違反選罷法,依法起訴。
士林地院審理時,許女改口認罪,法官認定她未經合理查證,即直接在臉書公開貼文散布
謠言傳播不實,損害張斯綱名譽,危害選舉文化及選舉的公正性,敗壞選風,對民主政治
發展造成負面影響,考量她坦承犯行,顯有悔意,告訴人張斯綱則未對量刑表示意見,故
量處2月徒刑並予緩刑。
附註心得:
罰錢加緩刑,算判得很輕的了...
這種看似輕罪實際上也很可惡,因為追證清白的時候,選舉早就選完了
史上最大的受害者就是老宋的興票案阿 XD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