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黃國昌:立委不得執行律師職務不會親自出馬

作者: LYS5566 (明燈❺❺❻❻)   2024-07-05 11:44:45
理由一堆 這國會改革法案就黃國昌寫的
你黃 就算不能當訴訟代理人 那作為當事人代表總可以吧
那就作為當事人 去憲法法庭陳述意見 言詞辯論啊
還是說憲法訴訟法有寫說 當事人不能表達意見 沒這樣寫吧
總之 這事情那麼大條也是你搞的
該出來面對 最好還是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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