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4-07-07 22:52:09Q:請問根據中華民國法律 如果官員收賄後但是沒有幫對方達成目的 將賄賂的錢還給對方
這樣有構成貪汙嗎
A:根據中華民國《貪污治罪條例》的規定,官員收受賄賂的行為即構成犯罪,無論是否實際
幫對方達成目的,或者事後將賄賂退還給對方,都不影響犯罪的成立。具體來說,該條例
第4條第1項第1款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索取、收受、交付賄賂,或期約賄賂的,即構成
貪污罪。
因此,官員如果收受賄賂,即便事後將錢退還,依然構成貪污罪,仍然需要承擔法律責任
。這樣的法律設計是為了嚴格防範貪污行為,確保公務員的廉潔性。
https://i.imgur.com/okioYeP.jpeg
完蛋 ChatGPT說鄭文燦確定構成貪污罪
青鳥塔綠斑現在如何是好
智障青鳥塔綠斑:貪污又沒關係 抗中保台就好
智障粉綠:才貪500萬 又不是好幾千萬
以下開放狗雜種綠粉幫貪汙燦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