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hoenix723 (操場旁的含羞草)》之銘言:
: 前幾天又在面冊跟大馬人吵
: 大馬人:你們台灣人真奇怪,選人家當市長還要罷免人家
: 我:基隆人覺得他做不好就是罷免啊
: 大馬人:你們也很奇怪,法律還可以人民制定哦?
: 我: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啊,不好的法律當然就要複決否定掉啊
: 大馬人:你們台灣人這麼囂張,人民大過官員啊,台灣人民這麼大啊?
: 我:當然民主就是人民為主,人民當然大過被選出來的官員啊,他的薪水我們付的誒~~
: 大馬人:你們台灣人的民主看來跟中國人說的一樣,是笑話~~什麼叫人民最大~
: 幹,大馬人是不是都被中國媒體洗腦跟腐儒給惡搞了?
其實這一切主要終究歸於英國的「西敏寺制度」(即現行奉行的議會制度)
「罷免」、「公民投票」說法,在馬來西亞是完全不存在的;如果議員/政府/國家領導
(這邊指的是首相,而非經由統治者會議選出的國家元首)做得不好,只能等到下次大選
時,再用選票教訓、換人來做
例外情況(舉行補選)則只有議員逝世、受破產宣告等之下才會出現。
況且,國家領導並非人民直選
僅能從獲得多數議席的政黨中進行推舉(在選後第一次開會時展開),而人選沒辦法、也
不可能由人民決定
因此說民主上有「缺陷」,似乎是可以理解、可受尊重的。
至於「給中國媒體洗腦、俘虜」的論調
雖然馬來西亞原則上是親中的,但就這類說辭恐怕言過其實、不符合實情吧...
只是法律整頓的事,並非人民可做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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