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羈押權問題很大阿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4-07-08 22:43:21
※ 引述《YAYA6655 (YAYA)》之銘言:
: 檢察官傾向抓人
: 法官傾向放人
: 一般百姓的案件基本上說關就關
: 但是碰到權貴或詐騙集團,因為有黨的保護,法官通常都是放人居多
: 我覺得如果有爭議的時候,應該要有一個公正的機構做最後裁決
: 不然會陷入無窮回圈,而這個公正的機構,就是立法院特偵組
: 而特偵組要由每個政黨用比例代表制來實行。
「立法院」?確定?
立委多是有政治色彩的、都代表各自政黨,而特偵組的要求猶以中立為前提,因此更不應
帶著有色眼鏡來審查羈押事件
說跨黨派就能解決問題,這是不可能的方針
不過如果特偵組由不同派系(立法院、檢察署)各推代表,則相對不會招來更多不必要的
「意見」(麻煩)...
另外順帶一提,測試了 ChatGPT:
Q1: 請問一般上貪污犯應該要羈押或是交保才正確?
A1: 一般情況下,貪污犯是否應該羈押或交保取決於具體案件的情況和法律規定。在許多
司法系統中,法院會考慮以下因素來決定是否羈押或交保:
1.社會危險性評估:法院會評估被告是否對社會構成危險,例如是否可能逃跑或對社
會造成其他威脅。
2.證據和案件強度:法院會考慮案件的證據強度、涉及的罪行嚴重程度,以及被告是
否有可能進行證據毀證等行為。
3.個人背景和犯罪記錄:被告的過去犯罪記錄、社會背景和可能的逃亡風險都是考慮
因素。
4.社區連繫和家庭情況:法院有時會考慮被告在當地社區的連繫程度、家庭情況以及
是否有提供擔保人的能力。
在某些司法體系中,特別是對於嚴重的貪污犯罪案件,可能會傾向於羈押被告以確保
出庭和防止逃逸。然而,即使是貪污案件,如果被告能夠證明沒有逃跑風險並能遵守
法庭的指示,可能會被允許交保而不是被羈押。
因此,沒有一個絕對正確的答案,而是要依據每個案件的具體情況和當地法律規定來
決定是否應該羈押或交保。
Q2: 對於有犯罪嫌疑的部長、市長級官員也要這樣考量嗎?
A2: 對於有犯罪嫌疑的高級官員,如部長或市長級官員,法院通常會更加嚴格地考慮是否
應該羈押或交保。這些官員身份的特殊性會使得案件更受公眾和媒體的關注,也會對
司法系統提出更高的要求。
以下是在考慮是否羈押或交保時可能會考慮的因素:
1.公眾信任和社會影響力:高級官員的行為可能會對公眾產生重大影響,因此法院可
能會考慮這些人是否擁有足夠的社會影響力,可能躲避法律追究或影響證據收集等
2.逃逸風險和證據毀證:由於其資源和職位,高級官員可能有更多的潛力逃跑或影響
案件的證據收集,這些因素可能會導致法院傾向於羈押以確保出庭和案件正當程序
3.公平審判和案件強度:法院會評估案件的證據強度和被告的罪行嚴重性,並確保高
級官員也能獲得公平審判的機會。
4.特殊條件和擔保人:如果高級官員能夠提供具有說服力的擔保人或符合特定條件,
法院有時也會考慮允許其交保。
總之,對於涉及高級官員的犯罪嫌疑案件,法院通常會更加謹慎地進行評估和決策,
以確保司法公正和社會安全。
理論上來看,相信與否都是個人抉擇
但對於高官的態度,仍不能有所偏頗才對,否則對司法體系的信心遲早都會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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