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假球案已經十年以上沒有了吧?
: 怎麼這時候會開始吵假球案?
: 現在球員隨便都幾十萬在領 跟以前差很多吧
: 民眾黨的人如果平常不看棒球的去吵這話題會被幹爆吧
只要有意志力、吸引力,就不該認為「賭球」已經落幕、甚至不會再出現
市場上賭徒很多、都期望能取回本錢,但都不使用運彩方面的服務(都走地下的各種非法
管道)
因此只要主辦能拿出很好的籌碼(甚至比球員薪資還要高的資金),基本上還是能打動球
員的心,打出賭徒預定的表現。
真天真到認為假球已經消失,這是不太可能發生的事
只是這種事單靠場上表現是很難看見的,所以除非看得出舉止怪異之類的狀況,否則只能
相信球員都是「認真」地競技。
不過話說回來,《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修正案方面
上次在去年是要防止哄擡票價、損及消費人權益,而本次則是要給予保障門檻、避免陷入
賭博的漩渦
可是民眾黨的居心(召開記者會時邀請運動員代表),大概是要在眾目睽睽下證明本身的
「決心」吧(只是實際程度到如何,則無關本討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