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陳東豪對高院裁定的"不得再抗告"亂解釋~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4-07-09 16:24:57
跟各位解釋一下
檢察官抗告是沒有次數上限的
但是提出抗告要再提出新的事證
基本上壓力是在高等法院這邊
現在社會輿論都是鄭文燦涉貪
交保出來就是串供滅證
這次抗告 基本上高等法院一定會再發回裁定重審
然後就看桃園法官要不要再次交保
然後檢察官再次抗告
高等法院再發重審
就一直這樣搞 就跟林智堅抄襲一樣
明明可以馬上止損 卻一直凹從6月凹到9月
只要打開電視 全部都是談林智堅抄襲
現在只是林智堅抄襲改成鄭文燦收賄
我跟各位青鳥說
鄭文燦不羈押
這件事就是一直吵
吵到綠營罷免失敗 賴的支持度一直跌
鄭趕快進去關 趕快止損 反而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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