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國師開示了,覆議以後釋憲沒有必要性

作者: antistar (反反反)   2024-07-10 15:37:42
※ 引述《ketter (挖西林老背)》之銘言:
: 先執行再說啦
: 以後出問題了,你再叫單一個案去找救濟
: 覆議失敗了就執行
: 在那邊釋什麼憲
: 然後繼續問A答BCDEF
: 大法官只是問你的法理依據
: 結果他在那邊講五四三
: 大法官是不是被上了一課?
憲法訴訟法就規定要行使職權認有牴觸憲法,
才能申請釋憲
好好看法條對你來說可能有點難
許宗力可是嚴格執行這個要件欸
法律就明文規定在那
你要不要先問你主子怎麼不守法?
對了
我覺得死忠鳥連要行使職權這要件都不知道
真的被上了一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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