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高雄氣爆二審還陳菊公道

作者: h80733 (如)   2024-07-10 19:02:12
高雄高分院歷經6年多審理,合議庭認定出事管線為高雄市政府發包,該箱涵埋設工程違
法包覆輸氣管線導致氣爆為主要肇因,且市府對於公共管線圖資整合管理有疏失,錯失防
免災害發生機會,應付8成責任,判市府僅獲賠2847萬元,均可上訴。
看來當年1450狂洗是廠商責任,
說陳菊市府也是被害者。
現在法院二審判陳菊市府佔8成責任,
終於還陳菊市府公道了吧?
不過陳菊跟邁邁應該不痛不癢吧?
反正事情過那麼久,也沒人在意氣爆責任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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