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其實尤伯祥這麼廢,也讓我改觀了…

作者: waynecode (韋恩咖啡)   2024-07-11 12:14:58
我對尤伯祥改觀了:

不以人廢言,但尤伯祥果然證明自己廢到能被老百姓打臉ww

聽說他學歷不如國昌?那他憑什麼當大法官?

蔡英文任命的喔?假博士最喜歡跟自己一樣的半吊子

進入正題:

大法官尤伯祥則認為,強調國家有維護《憲法》義務,行政院主張覆議後只能接受違反《憲
法》忠誠義務,他遂追問黃國昌和翁曉玲,「你們認為有衝突嗎?行政院是否一定要執行違?
法律,不能聲請釋憲?如果立法院決議,行政院一定要接受,這是國會優位權嗎?那立法權
有比行政權大嗎?這樣把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權置於何地呢?」

「我第一次聽到也是想說幹怎麼可能」

但尤伯祥真的廢到極限,以為在對鄉下公媽幹古?

憲法增修條文如下:

民國86年7月21日公布之憲法增修條文對覆議制度作若干修正。第3條第2項第2款規定「行政
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
議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之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日內
作成決議,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7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15日內作成決議,覆議案?
期未議決者,原決議失效。

覆議時,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決議維持原案,行政院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

立法院決議,行政院一定要接受

這是「憲法」規定的,不是立法院規定的

這干國會優位權屁事?

憲法規定行政院長應即接受該決議,是憲法在行政權之上。是民主政治的體現。因為立法院
代表民意,
我就問尤大法官;行政權能凌駕民主嗎?

中華民國憲法第一條:
中華民國基於三民主義,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

如果行政權應該服從民主,那麽哪裡有違憲的可能?

再說一次,立法院的決議,就是民主的決議

你尤伯祥難道住在獨裁國家,認為行政權能凌駕憲法的民主體制?

我對尤伯祥改觀了

真的改觀了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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