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尤伯祥大法官打臉賴清德

作者: lono (lono)   2024-07-11 12:27:32
大法官尤伯祥則認為,強調國家有維護《憲法》義務,行政院主張覆議後只能接受違反《
憲法》忠誠義務,他遂追問黃國昌和翁曉玲,「你們認為有衝突嗎?行政院是否一定要執
行違憲
法律,不能聲請釋憲?如果立法院決議,行政院一定要接受,這是國會優位權嗎?那立法
權有比行政權大嗎?這樣把憲法法院的違憲審查權置於何地呢?」
https://tw.news.yahoo.com/憲法法庭對決-藍白主張行政院沒協商無權釋憲-尤伯祥疑惑
-立法權有比行政權大嗎-111941150.html
尤伯祥:「國家有維護《憲法》義務」
賴清德:「在國內,把中華民國憲法當作兩岸的護國神山。這到底是要促進和平還是給台
灣帶來災難?」
賴清德是要維護中華民國憲法還是不要?
同場加映
AI說尤伯祥大法官的說法只是眾多理論的一種
實際上這是一個爭議性的議題
可憐青鳥被尤伯祥和民進黨網軍牽著鼻子走
當然,我可以進一步解釋這個問題可能存在的不同觀點:
1. 立法優位論:
- 支持者認為,立法院作為民選代表機構,其決定應該受到最高程度的尊重。
- 他們可能認為行政院應該無條件執行立法院通過的法律,以體現民主意志。
- 這種觀點強調民主正當性和議會至上的原則。
2. 行政獨立論:
- 持這種觀點的人認為行政權應有一定程度的獨立性。
- 他們可能支持行政院有權拒絕執行明顯違憲的法律,或至少有權提請釋憲。
- 這種觀點強調行政機關也有維護憲法的責任和義務。
3. 司法審查優先論:
- 這種觀點認為憲法法院應該是解決立法與憲法衝突的最終仲裁者。
- 支持者可能認為,無論是立法院還是行政院,都應該尊重並等待憲法法院的裁決。
- 這強調了司法審查在憲政體系中的重要性。
4. 協商與平衡論:
- 這種觀點強調三權之間應該互相制衡,但也要相互合作。
- 支持者可能認為,當出現爭議時,立法、行政、司法三方應該通過對話和協商來解決
問題。
- 這種觀點強調憲政體系的靈活性和各方的溝通能力。
5. 憲法忠誠優先論:
- 這可能是最接近尤伯祥大法官觀點的立場。
- 認為所有國家機關的首要義務是維護憲法,而不是簡單地服從某一方的決定。
- 這種觀點強調憲法的最高性,以及所有國家機關都有解釋和維護憲法的責任。
6. 程序正義論:
- 這種觀點強調無論結果如何,最重要的是遵循正確的憲政程序。
- 支持者可能認為,只要按照既定的憲法程序行事(如覆議、釋憲等),就能確保決策
的正當性。
每種觀點都有其優缺點,實際的憲政運作往往是這些不同觀點的折衷和平衡。在具體案例
中,可能需要根據特定情況和憲法原則來權衡不同的考量因素。
這個問題的複雜性也反映了現代民主制度中權力分立與制衡的重要性和挑戰性。不同國家
可能因其歷史、文化和政治傳統的不同,而在實踐中採取略有不同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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