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結果論很容易判斷對錯
採用實質影響力可以把貪污扁和林益世抓去關
採用法定職權說不能把貪污扁和林益世抓去關
所以實質影響力當然比法定職權說更正確
採用實質影響力有冤枉過好人嗎?
沒有
因為好人不會把5000兩銀子放在老婆的房間裡
※ 引述《goetz (這世上還是有正義吧?)》之銘言:
: 剛剛熊大在乃伃那邊批評"實質影響力"這個說法;
: 我雖然很討厭熊大(覺得他沒啥學問),但他這次沒有說錯。
: 實質影響力本身是馬英九的黨羽蔡守訓創造出來的東西,
: 但這種東西到底範圍如何?怎樣才算有實質影響力?
: 根本沒有一個界線可言。
: 所以要用實質影響力羈押阿燦,基本上是一種濫權的作法。
: 順道講個黑色笑話:
: 小燈泡案審理的時候,剛好是蔡守訓這個混蛋負責審,
: 那時候我就很沉重的說,"不管王景玉判死不判死都有人會叫,
: 因為蔡守訓這個人已經沒有公信力可言了。"
: 馬英九跟蔡守訓,是台灣司法公信力的大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