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藍白連自己訂的藐視國會罪都搞不懂?

作者: noway (跟我一起上天堂)   2024-07-12 00:36:35
※ 引述《LeeSeDol (嘖嘖...)》之銘言:
: 最近一兩天聽沈伯洋直播,
: 他說藍白連自己在訂什麼法都沒弄清楚。
: 刑法裡寫的藐視國會罪,
: 根本不用經過立法院表決,
: 檢察官只要看國會頻道覺得有嫌疑,
: 就可以逕自把嫌疑人找來
立委決議送檢調類似糾舉人的身分
還是要檢察官確認犯行決定是否起訴
最後由法官定奪
但是檢察官本來就可以主動偵辦
立委決議移送跟檢察官主動偵辦又不是只能擇一
而任何人都可以當糾舉人或吹哨者
所以沈的說法其實是在證實藐視國會罪沒有擴權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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