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昌粉質疑李荃和律師「肄業」學歷 巴毛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24-07-12 09:16:40
1.新聞網址︰
https://tinyurl.com/2kkfbnxc
2.新聞來源︰
三立新聞網
3.完整新聞標題
昌粉質疑李荃和律師「肄業」學歷 巴毛律師舉例電爆他們
4.完整新聞內容︰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10日將針對國會擴權法案「緊急處分」進行審理,各機關代表在庭上交鋒,網友卻
將目光全投向行政院訴訟代理人李荃和律師,大讚律師口條好、很帥。而他的學經歷也引發
討論,有昌粉質疑李荃和律師政大法研肄業;巴毛律師陳禹安對此表示,「我們司法院院長
許宗力也沒有當過法官,要在那邊嘴之前可以先看法律規定,要嘴別人學歷之前可以先看一
下自己學歷嗎?」
根據大恆國際法律事務所網頁,李荃和律師為東吳大學法律系畢業、與政大法律研究所肄業
,同時也在東吳大學法律系擔任講師,並著有學術論文與行政法相關書籍。沒想到,他的學
經歷引發討論。
陳禹安律師說,昨天看到一堆人在質疑李荃和律師政大法研肄業而已、尤大法官政大法研畢
業而已 還沒當過法官怎麼可以當大法官,「我們國昌康乃爾大學博士,看學歷就知道程度
差異」。
結果點進去一堆高職五專畢業的!陳禹安律師直言,要講學歷是不是?那你們這些連大學都
沒有的不就應該全部閉嘴?!學歷根本不是重點,光看尤大法官跟李律師的表現,會覺得他
們能力不夠嗎?
還有,大法官的資格本來就沒有限於法官,陳禹安律師說明,依照司法院組織法規定:
大法官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曾任實任法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二、曾任實任檢察官十五年以上而成績卓著者。
三、曾實際執行律師業務二十五年以上而聲譽卓著者。
四、曾任教育部審定合格之大學或獨立學院專任教授十二年以上,講授法官法第五條第四項
所定主要法律科目八年以上,有專門著作者。
五、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在學術機關從事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研究而有權威著作者。
六、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陳禹安律師進一步表示,曾經擔任大法官的律師有黃虹霞、黃瑞明;學者有許宗力、蔡明誠
、許志雄、詹森林、黃昭元等。「對,我們司法院院長也沒有當過法官。要在那邊嘴之前可
以先看法律規定,要嘴別人學歷之前可以先看一下自己學歷嗎????」
5.附註、心得、想法︰
一早點進柵欄板
看見幾篇不利黃國昌的新聞
一如預期被刻意低調
剩下的都是各種噓文居多
網軍作業太明顯了吧☺
我們國昌康乃爾大學博士
看學歷就知道程度差異
哪是那些法研碩還是肄業的可以比的
大法官任用資格的第三第五項
國昌臉超腫 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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