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大法官會宣判下屆適用

作者: chal ( )   2024-07-12 16:17:02
這種權利義務相關條文
很有可能被大法官宣佈不違憲
但必須從下屆才適用
如此一來
有可能不是救火
反而是提油
其實投票就都要真人去了
實在是沒必要還要附什麼身份證
這種立委就可以改回來的東西
下屆過半就再改回來
而且要拿掉一年後才能罷這個規定
實在是有夠離譜
有這種罷免大家才會乖
現在就是有一年空窗期 趁機在亂
這樣拿掉一年空窗期就理由充足
不然縮短成三個月也好
愈鬧只是愈有機會被這樣修被罷掉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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