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poor2005 (晴天放晴)》之銘言:
: 最久關二個月,之後就是放出來了嗎
: 對法律不是很懂,我看一下看守所規定,最久就二個月
: 頂多就2個月之後就可回家了,頂多不能出海出境,似乎和一般人差不多
: 是我理解有誤嗎?
: 因為要被判刑,至少要一年以上了,代表2個月後,算半年好了,一年後,也可以出去全家旅行吧
: 所以頂多半年後,再怎麼久,也不可能關一年,之後這幾年還沒判決,就可出來旅行了吧
今天最後一篇
這是當今聖上給你們站隊最後機會
一口氣把大阿哥打到,當抓耙仔
就算被判刑,但是當污點證人
刑度減少加上外役監假釋,還可以一尾活龍
可是站錯邊的,你們自己注意了
用黃國昌這把刀,借刀不是不無可能
參照隔壁棚習近平,站錯隊的沒一個好下場
你各位自己想清楚
啊,政黑今天是啞巴了?
連噓都噓不起來?
我很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