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

作者: Homura (虎斑街貓˙Rebirth)   2024-07-13 22:14:13
乳蹄
這兩天立院的熱門話題
原本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有望在下周一三讀通過
內政部須在立法通過後1年內
成立專責一級單位,統籌規劃新住民事務
民眾黨在昨天提出修正動議
「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
此舉讓民進黨無法接受
怒批民眾黨假藉保障新住民權益之名
實際上在替中國開後門
民眾黨團反擊
《新住民基本法》立法意旨
是為保障初加入台灣社會之新住民,能夠在融入台灣社會時,得到最基本的保障與照顧,使
台灣社會和諧,減少因誤解而產生的對立
與中國人士取得台灣身分證年限「完全不相關」
並不影響「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
基本法僅具有綱領性、宣示性或政策性等作用,不得直接作為人民之請求權基礎
並無蘇巧慧所稱
基本法的法律位階高於條例之詮釋
各位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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