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就是這麼巧!」陳水扁曝:扁案、燦案

作者: amanda815625 (櫻井)   2024-07-14 03:18:04
※ 引述《chal ( )》之銘言:
: 我是真的沒有喜歡過阿扁
: 第二任我也沒投他
: 我朋友聽到槍擊案叫我趕快回去投連宋
: 我跟他開玩笑
: 我回去會投扁 他才叫我不要回去了
: 不過最終我還是沒回去
: 但扁案真的很扯
: 同一個法官 同一種類型的特別費
: 馬就無罪 扁就有罪
: 為了讓馬無罪 所以開創一個宋子錢 大水庫
: 為了讓扁有罪 所以開創一個實質影響力
: 你先把一個政治人物抓起來
: 再想辦法找罪的話
: 馬英九也是逃不了的
: 馬英九都為了王金平跟檢察總長私通了
: 你覺得馬被清算能逃掉嗎
: 總歸還是小英太仁慈
: 司法體系相對封閉
: 台灣已經政黨輪替
: 老黨國思想早就被淘汰
: 但司法體系如翁曉玲這種人根本沒有淘汰機制
: 只是說司法體系無論如何還是被動觸發
: 你要先落入司法體系才有可能被整到
: 鄭的案子已經連續六個不同法官做出對鄭有利的判決了
: 但你遇到這個整扁的法官你就沒辦法了
: 當時的司法體系認為民進黨可能二十年無法執政
: 所以又更大膽一點
: 以前人家說法院是國民黨開的
: 我也是半信半疑
: 覺得是選舉語言
: 但自從扁案以後
: 才讓我認清那些真的不是選舉語言
: 什麼外省權貴
: 外省人無法忍受台灣人當總統
: 都是真的
: 竟然同一個法官敢對同一種類型的案件
: 一個有罪 一個無罪
: 這些外省權貴是吃了多大的熊心豹子膽
: 在國人面前公然下作至此
: 再強調一遍
: 我從不是扁迷
: 也沒有買過扁任何一項選舉小物
: 沒聽過扁任何一次演講
: 事實上 學生時代我是新黨的支持者
: 我讀國立編譯館長大
: 接觸黨外雜誌是後來才回頭好奇去看的
: 這個時間點
: 好像也沒有扁迷了
: 當初的扁迷都痛心的離開了
: 就算還在的
: 也羞於說自己曾經是扁迷
: 但我卻相反
: 從來不是扁迷
: 卻覺得扁是受了不公平的待遇
: 法官本來不要關扁的
: 也是馬英九出來講話才換法官關扁
: 這些人是真的以為國民黨以後永遠執政嗎
: 公不公平可受公評
: 我其實同意
: 一個前總統 如果你要用很嚴格的司法態度來對待
: 其實不容易關起來
: 但反過來說
: 你用嚴謹的態度把一個前總統關起來
: 也就代表會讓人心服口服
: 司法常常變成政治人的工具
: 也常常有政治人物把政敵判死刑的狀況
: 所以政治人物更應該支持廢死才對
: 賴素如 林益世的收賄
: 其實就沒有爭議
: 證據明確
: 所以還是有機會把不法政客關起來
: 我們不該追求對政治人物的隨便亂押亂判
: 而是要去要求司法檢調去增進技巧
: 如果是林益世的人證物證
: 誰敢幫林益世講話呢
: 辛普森幾乎都變相承認殺妻了
: 美國司法還是判他無罪
: 這樣的司法 超乎尋常的尊重制度 才會讓人尊敬
: 而不是像現在台灣這樣
: 換總統才敢辦
: 沒有新的證據硬是要想辦法押起來
: 給人感覺是押起來就嬴了
: 最後沒罪沒關係
: 尤其是扁案在前
: 司法是自己爛給國人看的
: 我覺得扁就是一般的政客
: 所以他沒那麼乾淨我也不失望
: 我從來沒被騙過 因為我從來不是扁迷
: 大概就是一般的政客 收收政治獻金
: 收到錢以後也發錢給同黨同志收買壯大
: 能力85 清廉70 品格70
: 其實這樣的人
: 你要把他關起來 是你司法要有本事
: 不是不能關 而是你要有本事
: 必須遵守非常嚴格的制度 不能讓外界有說話的空間
: 如果做不到 那就寧可不要關
: 但國民黨做了相反的決定
: 他寧願破壞制度也一定要關扁
: 2100全民開講還在馬上任三年後持續談扁案
: 李濤就是外省人
: 這群人對於阿扁意外搶走本該是外省人的總統
: 恨之入骨
: 國民黨的這種決定
: 也讓我這種人加速偏綠
: 沒意外照軌跡走 我還是會偏綠
: 只是關扁讓我加速偏綠了
: 假如馬英九提早跟阿扁選總統
: 我應該是投馬英九的
: 之所以沒有回去投是因為連戰也很爛
: 人生第一次覺得兩個都很爛
: 塞翁失馬
: 誰曉得關扁會意外收獲類扁迷
: 藍白這次亂鬧
: 我已經有預感下次國民黨立委會非常慘了
: 搞不好下次民進黨直接有能力自己修憲
: 這趨勢這麼明顯
: 只有我這樣覺得嗎
: 如果罷免法被大法官宣佈下屆才適用
: 我覺得徐巧芯會被罷掉
: 只有我這樣覺得嗎
: 其實有點無所謂了
: 你看到一隻要被安樂死的瘋狗
: 在瘋狂掙扎
: 現下很激烈
: 但未來很清楚
: 台灣的民調超級靠北夭壽準
: 為什麼國民黨偏偏要往死裡走呢
: 謎之政黨
看完了你的心得
尊重
因為有些心路歷程我沒有真實經歷過
比如原原PO自述外省權貴打壓本省人等等
李濤2100在陳水扁下台、馬英九上台後3年後
做節目都還在罵陳水扁等等
所以這部分先尊重
但我覺得有一點很重要
政治意識形態每個人都有
但司法獨立、司法公正更重要
如何讓司法贏得人民的尊敬?
那就是司法必須公平、公正、嚴謹
證據到哪裡、就辦到哪裡
這一次的鄭文燦案
又是一次的司法試金石
有四個不同法官做出不搜索鄭文燦家的裁定
又有不同法官連續二次裁定不羈押鄭文燦
事實上確實是不同法官有6次做出有利鄭文燦的裁定
最後是在高院法官介入下廢棄原裁定發回更裁
這個高院法官郭豫珍
特意強調『實質影響力』說
所以才會讓人聯想到扁案
一查之下果然是同一個法官
旗袍女法官郭豫珍
然後這個高院法官郭豫珍
一再強調實質影響力、又不自為裁定
而是發回地院更裁
為什麼會開這麼多次羈押庭?
其實chal大有講到一個重點
那就是『證據不足』
現在就是對鄭文燦的指控證據不足
所以才會連續好幾次被法官駁回
大家可以想一想
最後鄭文燦是否有罪?
其實還是要看證據是否充分而定
無罪推定原則是
一個人若未被證實及判決有罪,在審判上應推定為無罪
依法論法
真的不是先羈押就先贏
假設最後鄭文燦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
那檢察官堅持羈押就是淪為司法笑話
也是傷害了司法的公信力
所以其實鄭文燦被關或不被關是一回事
重點是司法能不能以充分的證據說服大家
司法是否嚴謹?是否公平?
都是很重要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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