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能看完他的答辯書
不虧是歷練過的人,很有耐心
這種東西也能看下去
黃國昌這樣寫的意思是什麼?
他這樣寫,就好像是你家管委會開會討論
住戶決議,申請門口要畫紅線
結果申請沒有過,你拿管委會的決議去抗議
說交通部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有問題
管委會明明就說可以畫紅線了
為什麼交通部的法規,規定不可以畫紅線
※ 引述《fdtu0928 (黑米)》之銘言:
: https://reurl.cc/OMlN3y
: 往下翻,就可以找到黃國昌的答辯書。
: 第十頁長這樣:
: https://i.imgur.com/kcO10WL.jpeg
: 我稍微看了立法院的答辯書,昏倒,一共六份。每個人寫自己的,解構都不一樣,真辛苦
: 大法官和聲請方在710看完了。(申請方一共8份,就本案和暫時處分各一,然後很早就上
: 網了)
: 總之,那個第十頁最上面,就是黃國昌為啥被電的原因。
: 原來,官員沒有質詢權的論點是黃國昌提出的,尤伯祥只是接著問清楚而已,並不是刁難
: 。
: 而他那樣寫,官員當然搞不清楚呀,大法官不接著你的邏輯問才奇怪嘞。
: 回到黃國昌的答辯書,他很妙的一點,就是他援引的解釋文,很多是非憲法和公法的解釋
: 文。這點我不是專家,但我想聲請方在補卷時應該會回應。
: 接下來,就是看各方的法庭之友和鑑定人找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