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新聞/林士傑槍案「再逮1女」曾經手權

作者: yoyoflag (新北殺人無罪)   2024-07-15 15:19:25
警察現在的行動
都只是用製造冤屈、浪費受冤之人的時間成本的方式
在演戲給社會交代 讓公民覺得有在辦而已
第一位口罩男 就抓得很莫名其妙
就好像有人拿垃圾桶砸人 而我曾經丟垃圾在那桶子中
所以就當是我砸的?
派一群特勤去壓制 還給媒體擺拍
這不是作秀 什麼是作秀?
現在這個女嫌犯更好笑
邏輯就像 有人買菜刀傷人 結果警察去抓刀具店老闆一樣
抓不到就是抓不到
不用浪費社會資源了
我當時看那監視器畫面
槍手離開時 跑步的動作
就不是一般的黑道驚慌的樣子
那步伐就是受過專業訓練 專門為了清除目標的職業人士
(沒錯 人家專業的人 不會講殺 都是講 清除!)
是特工等級的殺手 軍事級別的暗殺部隊成員
警方大可承認 沒有能力抓到
反正社會大眾 也不會在意一個英系角頭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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