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知道是學大陸法系還是海洋法系的
想學有判例的,結果舉出來的都不是判例
只是一般國會質詢,然後無法定義的行為
拿這種偏頗的東西上憲法法庭,他的法學老師真的會哭出來
想學依照法理法規的,寫出來的法規又充滿不確定性概念
他的概念就是不確定,什麼詰問,什麼與質詢相關,這些都是不確定
與質詢相關的定義是什麼?何謂與質詢不相關?誰來認定
簡單來說就是garbage in garbage out
本來寫的法規就漏洞百出,毫無法理依據
你再怎麼新增定義,新增解釋,也只會用無法理依據繼續去解釋
然後解釋本身,又是不確定性,無法理依據
於是你又想要再解釋這個「解釋」,然後繼續無法自圓其說
真他媽的廢物
叫他寫個定義,結果這個定義本身又需要再被繼續下定義
※ 引述《shadowpower (POI)》之銘言:
: 只會舉民進黨立委當例子
: 其實就是把小學生鬥嘴的“你也是啦”
: 包裝的比較好一點
: 他根本沒想過嚴謹且具體定義
: 他這篇目的是想表達民進黨也喊過反質詢
: 但現在不是在打口水戰
: 現在是在立法
: 還是以後就這五個例子算反質詢
: 其他都不算?
: 要確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