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sn789451 (鑽營鬼)》之銘言:
: 欸欸
: 看記者提問反質詢的定義
: 國昌老師:
: 非常簡單的法律邏輯
: 質詢的概念
: 不會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
: 反質詢的概念怎會違反呢?
: 你把質詢定義清楚以後
: 你就不難定義反質詢 」
: 有道理欸
: 老師的邏輯真的很好
: 以後有人再問反質詢的定義
: 歡迎給大家拿去貼給法盲
: 0.0
邏輯很好,那麼質詢的定義是什麼?
以尤大法官的認知來說
他對於質詢的定義看起來是
「立委針對政策向行政官員提出質問」
「行政官員會為政策進行辯護」的行為
根據對尤大法官對質詢的認知,反質詢就是角色互換
變成是「行政官員針對政策想立委提出質問」
「立委會為政策進行辯護」的行為
所以大法官才會說
立法委員不可能成為政策的制度或執行者,他們無需辯護的政策。
目前憲法都沒有規定行政官員可以質詢立法委員的環節。
那麼黃國昌對於 "質詢" 的定義是什麼?
如果定義與大法官不同,那麼應該要提出來
阿不然要怎麼說服大法官釋憲咧?
還是說藍白說服大法官的方法
就是開法庭前就說不要成為XXX的看門狗?
這個我想應該不是說服吧?
不提出自己對於質詢與反質詢的認知
然後一直拿別人來坦
先不討論他的邏輯正不正確
大法官要他交作業的時候,結果交別人寫的作業
光是這點,我就覺得很搞笑了